赴日留学都须向日本有关院校和机构提供学历、学位和成绩证明,不同的学校对这三者的要求各不相同。一般只要求提供学历、学位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及日文翻译件,只要附有原颁发学校公章和有关职员(校长、教务长)签名即可。但有的学校只接受经由公证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和成绩单,这就需要办理相应资料的公证。办理公证时需要的证件如下:
1、申请人的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;
2、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(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成绩单、结业证书等)原件及复印件;
3、申请人遗失学历证原件的,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,假如原就读学校已经撒销,须提供原就读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。无学历证原件,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,应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三张。
另: 办理各种经历公证书对办理入境签证,在日本就职等有重要作用,办理经历公证书须提供的证件如下:
1、申请人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证明材料;
2、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(镇)政府出具的证明。证明应具备申请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什么单位做什么工作或任何职务。有职称的应提供职称证书,如工程师证,厨师证、驾驶执照等(上述证书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挡);
3、申请人的近期一寸照片三张;
4、公证职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。